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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办理需要遵循哪些原则新建筑资质施行细则及规范规则:已获得资质的企业能够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已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能够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依照初次申请的请求办理。 资质备案:敏感行业的资质材料需求做多份备案。 被取消的资质:关于原规范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装置、金属门窗、预应力、水上交通管制、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备等8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做资质请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停止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才能且获得《停业执照》的企业。 新规中企业主要人员阐明: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初次申请企业能够工商停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具有资质的规范最高值停止考核。厂房是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 |